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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151人!内蒙古特检院!医疗系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五险一金!专科起报!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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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

1、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40人

2、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招募简章 60人

3、锡林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51人



















































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2026年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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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特检院),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区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综合性检验机构。下设驻盟市副处级分院11个,分别为包头分院、呼伦贝尔分院、兴安分院、通辽分院、赤峰分院、锡林郭勒分院、乌兰察布分院、鄂尔多斯分院、巴彦淖尔分院、乌海分院、阿拉善分院;正科级分院2个,分别为满洲里分院、二连浩特分院。我院拟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监督管理。

二、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0名,具体条件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现行的各类规章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4.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专业和有关要求;

7.应往届毕业生岗位可不具备岗位要求的证书及工作经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岗位信息、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所有相关公告、信息统一在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官网发布,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在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bfrsks.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1)第一批次持证岗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岗报考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至2026年8月28日17: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2:00。

说明:研究生、持证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及后续招聘环节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招聘计划数调剂至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岗位,调剂后的岗位数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持证岗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岗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岗。

(2)第二批次应往届毕业生岗报考时间:2026年9月1日9:00至2026年9月7日17: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17∶00。

期间登录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超期无效;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完整填写证书名称、等级、取得时间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此次招聘需要参加笔试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70元/人。

(四)笔试

1.应往届毕业生岗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结束后,个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岗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岗的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持证和有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网查截图;

(6)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需同时提供)。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岗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6.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个人持证情况和工作经历,主要评价个人的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及行为举止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研究生、持证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3.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当部分岗位无合适录用人选时可调剂使用相应岗位。

(九)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或公示期内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自愿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第三位相同,则笔试分数高者递补。

2.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设立试用期,持证人员试用期1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研究生学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其他应往届毕业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到期后视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可来电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71-3337106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1-51869450471-5186976

2026年8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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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

青年见习岗位招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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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促进青年就业相关工作部署,搭建青年实践锻炼平台,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实操能力,青山区教育系统本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青年见习岗位人员60名,具体情况见附件《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离校2年内(2025、2026届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统一硬性要求:无社保参保记录、无就业备案、无工商注册及企业任职信息。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具有岗位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各类政务、校园处分记录;

6.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同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名。

(三)不得参与见习情形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取消报名及见习资格:

1.有社保参保记录、存在就业备案信息;

2.持有营业执照,或在市场主体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

3.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同类就业扶持政策。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8月25日—8月26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44号)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无参保记录、无就业备案信息、无工商任职信息查询截图(可通过“蒙速办”等官方渠道查询并截图打印);

(7)三个月内有效期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携带所有纸质材料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同步核查社保、就业、工商信息,不符合条件者当场告知并退回材料,不予受理。

(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的岗位,需要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后续公告。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见习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签订协议

对拟见习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自签订见习协议起计算见习期限。

四、见习期限、补贴标准及保障

1.见习时长:统一见习周期12个月,见习期满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生活补贴:每月补贴2380元。见习满3个月后,统一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补贴;见习未满3个月即终止的,不发放任何生活补贴。

3.保险保障: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流程,报名、见习任一阶段查实材料造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立即取消见习资格;已上岗人员直接解除见习协议。

2.本次招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意事项

1.见习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募工作安排将作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其他说明

1.本招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青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所有。

2.咨询电话:0472-3106108 / 3106109(工作日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附件1.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招募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青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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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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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能力,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医疗人才短板,按照《锡林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锡林浩特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积极拥护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26日(不含)至2008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学历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

应聘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锡林浩特市卫健系统现有编外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经确认无误后,予以提交。资格审查工作将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名网站:http://8.145.43.212/xlht2026/。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00至9月4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00至9月5日12:00。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报名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除报名表外,应聘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手机自拍照不予通过审核);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本人签字后上传);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资格审查主要以考生提交信息为依据,考生应如实准确提

交。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以上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或者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拍照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7.审核通过的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注明理由,应聘人员需根据提示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有关要求将在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3.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临床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检验技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西药师、西药执业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西药专业知识测试》;中药师、中药执业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药专业知识测试》;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测试》;放射技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放射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口腔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口腔医学专业知识测试》;财务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8.对无人报名或考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成绩达到*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通过加试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招聘标准且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和由于身体原因等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锡林浩特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五险。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农牧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问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签订合同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之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等额递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8239706(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9-8102693(市纪委监委驻农牧和科技局纪检监 察组)

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21日


注回复: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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